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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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权作品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法保作品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类型作品不受法律保护: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

(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

(2)时事新闻;

(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3.超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

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行使权利,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二、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律师在线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美术、摄影作品;

5.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三、著作权的保护期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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